综合办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9-03-01|【 【打印】【关闭】

  一、定位

  以“种子”基金的形式,支持与国际一流或具有独特学科优势的境外科研机构、大学和国际组织围绕具体科学问题开展以我为主的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

  二、资助重点

  面向中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整体要求,重点支持能够通过国际合作在如下一个或几个方面产生关键成效的实质性合作项目:

  1、促原创:能够在科学思想、技术路径或实验方法等方面形成重大的原始创新成果;

  2、补短板:能够在重大创新任务、大科学设施建设、关键装备研制过程中有效解决“卡脖子”的关键技术和方法;

  3、强能力:能够在人才和设施等方面大幅提升中科院科技创新能力;

  4、扩影响:能够将中科院优势创新资源和优质创新成果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有效布局和推广并形成重要影响。

  在符合上述资助重点的前提下,优先支持以下项目申请(具体国别和领域见文后附件):

  1、围绕高层共识、战略论坛和前沿研讨会成果,推进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科技合作。

  2、围绕中科院“十三五”规划部署的8+2重点突破、培育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研发需求,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的国际合作研究。

  3、依托中科院境外科教机构平台、国际人才计划资助的科学家,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研究。

  三、资助力度

  项目资助期3年,总资助额度120万元左右,本年度预计支持20项左右。

  五、申报注意事项

  有意申报须提供一份项目简要说明(word文档),不超过800字(内容可包括:合作共性与挑战、合作基础、合作意义、合作预期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以及具体合作方式等,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送至综合办。截止时间:2019年3月6日12:00。

  联系人:席莹琨 65591601,xiyingkun@ipp.ac.cn 

  附件:重点资助国别和领域 

  综合办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