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

关于征集2023年度第三批次中科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PIFI)的通知

2022-07-22|【 【打印】【关闭】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科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启动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PIFI)第三批次征集工作。本次征集项目包括: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含延续项目)和特需外国人才项目。

  具体申报事项请参考《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申报要求》(见附件2)。

  一、申报方式:

  1. 由项目负责人(即院内中方合作者)在新一代 ARP 系统“国际人才计划”模块填报申请,不接受纸质件申报材料。填报路径: 国际合作-国际人才交流计划-PIFI-申请填报/延续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完成后提交研究院国际合作处审核。

  2. 申报前提:项目负责人须先激活本人在院国际人才交流平台(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账号并完善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新一代ARP系统填报PIFI项目申请。

  二、材料要求:

  填写新一代ARP系统中各类项目对应的申请材料,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型不同。要求每个附件文件逐一编号和命名,并转化为PDF版本后合并为一个压缩包上传。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应包括:

  1. 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3);

  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

  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护照须在有效期内);

  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

  ⑤个人简历;

  ⑥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

  2. 特需外国人才

  ① 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

  3. 国际访问学者延续申报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

  ②在华执行或执行完毕的项目,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

  ③境外执行的项目,须提供上期境外执行工作成效和绩效监督执行情况说明。

  三、 境外执行

  参照《关于做好国际人才计划项目境外执行的指导意见》(见附件4)的通知申报并执行。符合境外执行条件的,须在申请时选择“境外执行”方式,并在附件中提交《境外执行可行性及风险评估说明》(附件5)。

  请有意向参与本批次申报的人员于7月29日16:00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所外事办鲍钰处。ARP系统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5日16:00。逾期提交的申请将在下一年度予以受理。

  联系人:鲍钰 电话:0551-65596607

  邮箱:baoyu@ipp.ac.n 

  附件1_中科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2_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申报要求

  附件3_PIFI申报英文申请表

  附件4_关于做好国际人才计划项目境外执行的指导意见

  附件5_境外执行可行性及风险评估说明

  附件6_申报汇总表

  附件7_科研项目审批表

综合办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