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

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1-04-02|【 【打印】【关闭】

  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放假期间,请所属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EAST、ITER、CRAFT等大科学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人员听从工作安排。请广大职工和学生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注意疫情防控,做好自我保护。

  特此通知。

  综合办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