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2|【大 中 小】【打印】【关闭】
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放假期间,请所属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EAST、ITER、CRAFT等大科学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人员听从工作安排。请广大职工和学生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注意疫情防控,做好自我保护。
特此通知。
综合办
2021年4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