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研发区一期顺利通过环保验收
作者:  日期:2019-09-04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于201810月启动自主验收程序,并委托检测单位于2019031819日对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项目(一期)进行环保验收监测。本次验收范围为淮南中心研发区一期行政服务楼、聚变工程测试中心、新技术中心、国际交流中心超导低温中心附属楼,配套建设配电房、给排水、电气、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3000㎡。

淮南中心自投运至今,所有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环境保护档案有专门的场所存放,有专人管理,基本做到归档及时,从立项、环评、到试运行期间,本项目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文件、资料、图纸等基本齐全,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综上所述,该项目满足淮南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关于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淮南新能源研究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淮环复[2012]29号)内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验收组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保验收公示结果 

环保验收现场